法律分析:工傷后多久做傷殘鑒定,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決定:
1、一般情況下,工傷后60日可以做傷殘鑒定;
2、當事人存在特殊情況的,可以延遲30天再做傷殘鑒定。
一、工傷鑒定的流程具體如下:
1、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2、工傷職工傷情相關科別的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鑒定;
3、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4、作出鑒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及其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二、工傷鑒定申請需要的材料如下:
1、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事實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2、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書或鑒定書;
3、《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4、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
5、員工的居民身份證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6、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總之,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后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當事人必須主動提出認定申請,否則權利將受到不利影響。
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要什么手續
(一)、辦理機構1、因工負傷的初次鑒定和復查鑒定:用人單位工商注冊地的區、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2、職業病鑒定的初次鑒定和復查鑒定: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3、再次鑒定: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二)、申辦條件經本市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并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工傷人員
(三)、申請材料
1、填寫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申請表在受理機構領?。?;
2、工傷認定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3、醫療機構診治工傷的有關資料。
(四)、辦事程序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根據需要組織工傷人員進行醫療檢查,并依法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在面見工傷人員的基礎上,依據國家勞動能力鑒定標準提出鑒定意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并及時送達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用人單位、工傷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
(五)、辦理期限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一般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天內作出,必要時可以延長30日。
(六)、收費標準勞動能力鑒定費:350元/次;醫療檢查費:由檢查的醫療機構按規定收取。
(七)、注意事項
1、用人單位或工傷人員對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再次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2、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提出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申請。
法律依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我國勞動能力鑒定實行兩級終局制,即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區、自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自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則為最終結論,該結論是終局性的?!豆kU條例(2010修訂)》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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