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后用人單位不執行怎么辦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08:09:50
勞動仲裁后用人單位不執行怎么辦
法律分析:當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和用人單位發生了一定的糾紛時,如果雙方協商得不到解決的時候,這時就需要進行勞動仲裁解決??墒?,勞動仲裁裁定后單位不執行,勞動者可以向法律進行申請強制執行,從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導讀法律分析:當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和用人單位發生了一定的糾紛時,如果雙方協商得不到解決的時候,這時就需要進行勞動仲裁解決??墒?,勞動仲裁裁定后單位不執行,勞動者可以向法律進行申請強制執行,從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法律分析:當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和用人單位發生了一定的糾紛時,如果雙方協商得不到解決的時候,這時就需要進行勞動仲裁解決??墒?,勞動仲裁裁定后單位不執行,勞動者可以向法律進行申請強制執行,從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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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后用人單位不執行怎么辦
法律分析:當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和用人單位發生了一定的糾紛時,如果雙方協商得不到解決的時候,這時就需要進行勞動仲裁解決??墒?,勞動仲裁裁定后單位不執行,勞動者可以向法律進行申請強制執行,從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