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合同的法律特征以及解除情形有什么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08:07:34
貨運合同的法律特征以及解除情形有什么
法律分析:貨運合同為運輸合同的一種,除具有運輸合同的一般特征外,還具有如下重要特征:往往涉及第三人貨運合同由托運人與承運人雙方訂立,托運人與承運人為合同的當事人,但托運人既可以為自己的利益托運貨物,也可以為第三人的利益托運貨物。托運人既可自己為收貨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為收貨人。在第三人為收貨人的情況下,收貨人雖不是訂立合同的當事人,但卻是合同的利害關系人。在此情況下的貨運合同即屬于為第三人利益訂立的合同。以將貨物交付給收貨人為履行完畢貨運合同與客運合同一樣,均是以承運人的運輸行為為標的。但是,客運合同中承運人將旅客運輸到目的地義務即履行完畢;而貨運合同中,承運人將貨物運輸到目的地,其義務并不能完結,只有將貨物交付給收貨人后,其義務才告履行完畢。
導讀法律分析:貨運合同為運輸合同的一種,除具有運輸合同的一般特征外,還具有如下重要特征:往往涉及第三人貨運合同由托運人與承運人雙方訂立,托運人與承運人為合同的當事人,但托運人既可以為自己的利益托運貨物,也可以為第三人的利益托運貨物。托運人既可自己為收貨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為收貨人。在第三人為收貨人的情況下,收貨人雖不是訂立合同的當事人,但卻是合同的利害關系人。在此情況下的貨運合同即屬于為第三人利益訂立的合同。以將貨物交付給收貨人為履行完畢貨運合同與客運合同一樣,均是以承運人的運輸行為為標的。但是,客運合同中承運人將旅客運輸到目的地義務即履行完畢;而貨運合同中,承運人將貨物運輸到目的地,其義務并不能完結,只有將貨物交付給收貨人后,其義務才告履行完畢。
法律分析:貨運合同為運輸合同的一種,除具有運輸合同的一般特征外,還具有如下重要特征:往往涉及第三人貨運合同由托運人與承運人雙方訂立,托運人與承運人為合同的當事人,但托運人既可以為自己的利益托運貨物,也可以為第三人的利益托運貨物。托運人既可自己為收貨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為收貨人。在第三人為收貨人的情況下,收貨人雖不是訂立合同的當事人,但卻是合同的利害關系人。在此情況下的貨運合同即屬于為第三人利益訂立的合同。以將貨物交付給收貨人為履行完畢貨運合同與客運合同一樣,均是以承運人的運輸行為為標的。但是,客運合同中承運人將旅客運輸到目的地義務即履行完畢;而貨運合同中,承運人將貨物運輸到目的地,其義務并不能完結,只有將貨物交付給收貨人后,其義務才告履行完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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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合同的法律特征以及解除情形有什么
法律分析:貨運合同為運輸合同的一種,除具有運輸合同的一般特征外,還具有如下重要特征:往往涉及第三人貨運合同由托運人與承運人雙方訂立,托運人與承運人為合同的當事人,但托運人既可以為自己的利益托運貨物,也可以為第三人的利益托運貨物。托運人既可自己為收貨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為收貨人。在第三人為收貨人的情況下,收貨人雖不是訂立合同的當事人,但卻是合同的利害關系人。在此情況下的貨運合同即屬于為第三人利益訂立的合同。以將貨物交付給收貨人為履行完畢貨運合同與客運合同一樣,均是以承運人的運輸行為為標的。但是,客運合同中承運人將旅客運輸到目的地義務即履行完畢;而貨運合同中,承運人將貨物運輸到目的地,其義務并不能完結,只有將貨物交付給收貨人后,其義務才告履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