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基礎養老金規定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08:08:11
全國基礎養老金規定
律師分析。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8〕21號)精神,統籌考慮近年來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保障標準調整情況,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決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礎上增加18元。提高標準所需資金,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痉梢罁?。
導讀律師分析。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8〕21號)精神,統籌考慮近年來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保障標準調整情況,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決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礎上增加18元。提高標準所需資金,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痉梢罁?。
律師分析: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8〕21號)精神,統籌考慮近年來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保障標準調整情況,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決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礎上增加18元。提高標準所需資金,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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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基礎養老金規定
律師分析。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8〕21號)精神,統籌考慮近年來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保障標準調整情況,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決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礎上增加18元。提高標準所需資金,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痉梢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