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 社保 引發的爭議申請仲裁的情形,除了當事人雙方基本信息之外, 仲裁申請書 內容如下: 仲裁請求:要求補繳在職期間未繳社保。 理由:《 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規定、《 社會保險 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 注銷登記 ,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我國《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ㄒ唬﹦趧诱叩男彰?、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ǘ┲俨谜埱蠛退鶕氖聦?、理由; ?。ㄈ?證據 和證據來源、 證人 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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