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的取得時間,則首先要看您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房產證的辦理首先以合同約定為準,您需要查看合同內對此是如何約定的,如果超出合同規定的辦理時間,開發商應該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同時如果項目在證件等方面存在問題,也難以順利辦理房產證,建議您就此問題咨詢開發商。
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否則開發商違約,業主拿產權證的時間會拖后。按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以及“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規定,預售合同購房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房產證;現房購房人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房產證。
根據慣例,按揭購房的房產證是經過房地產交易中心抵押以后出具《房屋他項權證》交給銀行,百姓理解的房產證抵押在銀行是個誤區,房產證以及土地證開發商辦理好后是抵押在房管局抵押中心,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操作方法,有的城市是在房產證以及土地證原件上加蓋“已抵押”的章后交給購房者本人,有的城市是直接將房產證土地證原件抵押在抵押中心,如果你們是后者的情況,那你只能去抵押中心要一個雙證的復印件,待你還清所有貸款后憑銀行的償清單去抵押中心領回你的原件房產證以及土地證。
一、交房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督ㄔO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根據我國《建筑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交房應具備如下要素: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后,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
(三)住宅小區等群體房地產開發項目實行分期開發的,可以分期驗收。
(四)一個工程的土建、消防、電梯、燃氣、人防、規劃、環保等部分必須通過驗收合格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綜合驗收合格”,是商品房買賣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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