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首先應當進行風險評估,風險評估主要關注證據是否充分,以確保案件的勝訴;被告人的財產狀況,以確保勝訴后能夠執行到位。債務人財產調查應當立即調查債務人的財產狀況。準備訴訟材料向法院備案,準備訴訟材料向法院備案,包括起草起訴書、準備證據、準備原告和被告雙方的身份材料等,封存財產,起草并提交財產保全申請,提供債務人財產清單,提供財產保全擔保等,并在起訴前或者起訴時先行或者同時查封財產。本案由法院審理,判決成功生效。然后申請執行,判決勝訴后申請強制執行,并采取拘留、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在報紙上刊登等方式強制債務人還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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