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犯罪的刑事追訴期限根據刑法規定,一般在五年后不再追究責任,但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或死刑的情況需要經過20年才能追訴,且需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法律分析
參與賭博的行為人若其賭博情節嚴重,數額巨大,構成犯罪的,一般在五年以后,檢察機關即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缎谭ā芬幎?,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不再追訴。法律依據:《刑法》第八十七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拓展延伸
參賭者的錯誤承認:困境中的自我認知
參賭者的錯誤承認是指在參與賭博活動后,當面臨錯誤決策或損失時,參賭者是否能夠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并承認。在困境中,參賭者的自我認知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承認錯誤需要勇氣和自省,意味著認識到自己的決策可能是錯誤的,并愿意接受責任。在困境中,參賭者可能經歷內心的掙扎和矛盾,但只有通過正視錯誤并承認,才能邁向改變和康復的道路。這種自我認知的轉變對于參賭者來說至關重要,它標志著他們開始反思自己的行為,并尋求幫助和支持,以擺脫賭博成癮的困境。
結語
參與賭博的行為人若其賭博情節嚴重,數額巨大,構成犯罪的,一般在五年以后,檢察機關即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法律規定了犯罪經過一定期限不再追訴的條件。參賭者的錯誤承認對于擺脫賭博成癮至關重要,需要勇氣和自省。只有正視錯誤并承認,才能邁向改變和康復的道路。這種自我認知的轉變標志著參賭者開始反思自己的行為,并尋求幫助和支持,以擺脫賭博成癮的困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一節 擾亂公共秩序罪 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2022修正):第四章 競技體育 第五十一條 體育賽事實行公平競爭的原則。
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和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應當遵守體育道德和體育賽事規則,不得弄虛作假、營私舞弊。
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利用體育賽事從事賭博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2022修正):第十章 監督管理 第一百零六條 舉辦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一)配備具有相應資格或者資質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配置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的場地、器材和設施;
(三)制定通信、安全、交通、衛生健康、食品、應急救援等相關保障措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進行實地核查,并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調整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目錄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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