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證可以到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辦理未婚證時需要帶齊身份證,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區民政局。
一、未婚證明有什么用
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稱,80%都是為了買房、辦理銀行個人貸款需要,還有的是應聘時單位要求提供,也有地方辦理結婚登記時需要,還有涉外婚姻、出國、繼承財產等都會要求提供單身證明。
婚姻登記處能夠為三類人出具單身證明,分別為到了法定結婚年齡,但未結婚的;離婚后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再婚的;喪偶后到目前為止沒有再婚的。
當事人離婚的,只要有離婚證就能證明沒再結婚,因為再婚時,離婚證就要注銷或者回收,所以這類人群的證明很好開。而對于喪偶或沒有再婚的、未結過婚的,在開具婚姻證明時,先要到婚姻登記處審核資料,通過后,工作人員會給出一個時間段,當事人再到檔案局,查閱該時間段內當事人的婚姻登記資料,并開具證明,最后再由婚姻登記處據此出具單身證明。因為婚姻登記機關的資料一般都交由各縣區檔案局管理。辦理一份證明,手續齊全的當事人需要跑兩個部門。只有民政的婚姻登記部門出具才有效力,但有些證明的確是可辦可不辦,不僅給婚姻登記工作增添負擔,還讓當事人來回奔波。太原市民政局一位負責人說,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男方22歲,女方20歲才到我國法定結婚年齡。申請出具婚姻證明的當事人只有達到這個年齡才能提出申請。
申請出具證明的當事人,除了銀行個貸等,也有過一些公證處在為喪偶老人進行遺囑公證時,可能是怕擔責任或是圖省事,自己不去調查,也要求老人找民政部門出具單身證明。一些單位則是為了解應聘者的婚姻狀況,要求提供單身證明。
二、什么是未婚
未婚指一個人成年以后仍然是一個人生活而沒有配偶的婚姻狀態,它與單身的區別在于未婚必須是沒有結婚經歷的,而單身可以是從沒結婚的,也可是已經離異的,還可以指喪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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