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房產證什么時候辦,應以購房合同的約定為準。
1、如果購買的為預售房,則應交付之日起90日內辦理房產證;
2、購買現房則訂立合同之日起90日內辦理。
房產證的辦理程序具體如下:
1、開發商提供立項批文、用地證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房屋竣工驗收資料、測繪資料以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向登記機關申請初始登記;
2、登記機關對初始登記申請進行審查,凡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核準初始登記,向出賣人頒發房屋權屬證書或收件單;
3、出賣人及時發出通知,便于買受人盡快提出辦證申請;
4、買受人向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并提供證件材料和交納相關稅費;
5、登記機關審查后核準轉移登記,頒發房屋權證書,辦證程序告終。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托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用于房屋權屬登記。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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