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單身證明又叫做”未婚證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是證明當事人截止到某個時間是否在民政部門有過婚姻登記的書面證明,一般由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開具。
代辦單身證明一般需要:公正處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兩張照片,當事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等。
公民辦理未婚證明時,除了需要本人攜帶身份證和戶口簿到所在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也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委托人需要攜帶委托書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再將公證書及委托書的身份證復印件寄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拿著公證書、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到委托人所在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