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征地農民不簽字行嗎
不簽字也是可以的,履行法定征收程序的,農民不簽字也可以進行征地。征收農村土地存在征詢村民意見的程序,根據群眾意見修改相關方案并公告,以此落實征地補償與安置資金、實施補償安置方案,但不須經每家每戶簽字同意,達到集體人口的絕大多數如百分之八十即可征地。
二、不簽字政府可以強行征收土地嗎
1、不簽字政府是否可以強行征收土地,應當根據具體的情況來進行判斷,土地征收的關鍵不在于農民是否簽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農民不簽字也是沒有用的,因為征地是國家行為,是市縣政府代表國家進行的。
2、判斷征地是否合法,最簡單的就是看是否有兩公告:市縣政府發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國土局發布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這兩公告都要張貼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沒有這兩公告,則可以認定征地不合法。對于違法的征地,農民當然有權拒絕,當地政府也不能強占。
3、當然,各地的違法占地案件不時發生,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況,建議兩點:一是維權,因為農民只有法律這一個武器;二是聯合,最起碼要聯合大部分人。
三、對征收不滿意訴訟的基本流程是怎么樣的
(一)起訴
就是提起訴訟,俗稱“打官司”。當權利受到侵犯或與他人發生糾紛后,需要通過人民法院處理的,必須先起訴。否則人民法院不會主動受理。
(二)審查、受理
起訴之后,人民法院將在七日內對當事人的起訴依法進行審查。認為起訴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法院就會受理,同時向起訴人發出《案件受理通知書》,并且要求其在規定的期限內交納案件受理費。認為的當事人的起訴材料和手續不夠齊全,法院會通知其補辦手續;審查后認為起訴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法院會向起訴人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書》。當事人對裁定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后法定的期限內上訴。
(三)開庭前的準備
案件受理后到法庭開庭之前,作為當事人有權向法院進一步提供有關證據材料,以證明主張。如果因客觀原因調查取證有困難的,有權申請人民法院進行調查取證。對案件中的有關問題需要鑒定的,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進行鑒定。
在此期間,原告可以變更、增加原來的訴訟請求。被告有權提出反訴,原告可以撤回起訴。同時當事人之間可以自行和解。也有權要求法院主持調解。法官也可以依職權對案件進行調解。如果達成協議的,法院將會向雙方當事人出具《調解書》。
為了保證權利及時得到實現,原告有權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防止對方轉移財產。當然在起訴之前也有權申請財產保全。
(四)開庭
開庭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中心環節,所以當事人必須到庭。原告如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中途無故退庭,法院會對案件做撤訴處理;被告如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法院有權作出缺席審理。
征收土地不一定要農民簽字,但在征收前可以征詢村民的意見,只要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用戶同意,那么就可以實施征收行為;所以,在征收之前一定要按法律所規定的程序來辦理,土地征收的關健不在于農民是否簽字,主要在于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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