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糾紛案是什么意思
合同糾紛案件屬于民事案件。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是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同行為是民事法律行為,一般是由合同當事人因財產關系或者人身關系問題產生的糾紛。對于合同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合同糾紛反訴什么意思
合同糾紛反訴是被告對原告起訴的一種反請求,目的是抵銷、動搖或吞并原告的請求。反訴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1、反訴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2、反訴必須向受理本訴的法院提起;3、反訴必須在法院受理本訴后至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4、反訴的請求和事實理由與本訴具有牽連性,存在著法律上的聯系。
請問合同糾紛反訴什么意思
合同糾紛反訴成立的條件有:1、被告基于自愿,向本訴原告提起;2、反訴應當是在同種訴訟程序提出;3、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4、合同糾紛反訴成立的其他條件。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第一百四十條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并審理。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幫問一下合同糾紛撤訴什么意思
根據法律規定,合同糾紛當事人撤訴后在一定條件下是能起訴的,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四)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想問一下合同糾紛撤訴什么意思
根據法律規定,合同糾紛當事人撤訴后在一定條件下是能起訴的,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四)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并審理。 該內容由 張豪杰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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