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影響不大,最主要是大人不要太糾結,不要想太多,過去的就過去了。要培養好下一代,孩子培養好才是最重要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條 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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