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拘留10天,出來后要協調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因打架被行政拘留10天的,拘留結束后如果因人身損害問題產生糾紛的,公安機關是可以解決處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條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打架斗毆怎樣才算正當防衛
一般地,雙方打架斗毆時,互相斗毆的話就是故意傷害,若是造成傷害的,需要承擔人身損害賠償,嚴重的將被認定為犯罪,原則上不能認定為正當防衛。不過,打架斗毆時雙方終止毆打行為后,另一方又繼續上前暴力相向,為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另一方進行反擊的,那么還是可能被認定為正當防衛的。
首先,打架斗毆是否成立正當防衛要滿足以下條件:
1、實施防衛行為必須是出于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的正當動機;
2、防衛行為所針對的不法侵害必須是正在進行的;
3、實行防衛行為的直接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
4、必須是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行;
5、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
其次,打架斗毆中可能成立正當防衛的情形如下:
1、互毆向“不法侵害”行為轉化
比如雙方斗毆時,如果一方已經停止斗毆,向另一方求饒或者逃跑,而另一方仍緊追不舍,繼續實行侵害,那么將轉化為單方不法侵害,被侵害人可以進行正當防衛。
2、一方突然使用殺傷力很強的兇器
一般的輕微斗毆中,一方突然使用殺傷力很強的兇器,另一方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那么后者可以進行正當防衛。
以上知識就是律師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因打架被行政拘留10天的,拘留結束后如果因人身損害問題產生糾紛的,公安機關是可以解解決處理的。 該內容由 陳亮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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