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用制和正式編制的區別主要是: (1)是否簽訂合同。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事業單位與職工基本人事關系,而正式編制不需要簽訂合同; (2)薪酬待遇:聘用制人員一般是臨時工,其薪酬待遇由聘用單位發放,多少由單位決定,而正式編制是財政撥款; (3)退休后待遇。聘用制退休后很多不能享受公費醫療等,而正式編制納入國家養老體系。 2、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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