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當事人身份證號碼發生變化時,為其發放新身份證的派出所應該會出具《身份證號碼更改證明》,當事人持此原件及其復印件到社保機構申請變更個人參保信息即可。
辦理參保信息更正時涉及到社保的五險,目前許多地方暫未實現五險合一,建議屆時向當地社保具體咨詢所有保險參保信息變更事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二十條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利用制作、發放、查驗居民身份證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變更公民身份號碼,或者在居民身份證上登載本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項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載虛假信息的;
(三)無正當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居民身份證的;
(四)違反規定查驗、扣押居民身份證,侵害公民合法權益的;
(五)泄露因制作、發放、查驗、扣押居民身份證而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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