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女方戶口需要從男方戶口所在地遷回娘家的,主要流程有: 1、由女方到娘家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戶口準遷證。 2、由女方憑戶口準遷證,到戶口現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移證。 3、由女方憑戶口遷移證,到娘家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 4、經過轉入地的公安局審核批準后,由派出所通知申請入戶人到派出所領取《準遷證》后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然后再憑《準遷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及本市親屬戶口簿到轉入地的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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