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離婚一般沒有補償。離婚補償的法律規定是一方當事人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對方請求補償,對方應當給予補償。所以只要孕婦不是上述情形,其不可以以其懷孕為由向男方索要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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