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國的法律上,對于哺乳期的女性也是有一定保護的,比如在哺乳期離婚的話,是會受到一些照顧的。一、哺乳期可以辦理離婚嗎哺乳期婦女自己提出離婚的,是能離婚的。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二、哺乳期離婚孩子判給誰雖然在實際生活中嬰兒哺乳期因人而異,由于《子女撫養意見》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司法實踐中通常將“哺乳期內的子女”理解為兩周歲以下的嬰幼兒。父母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父方生活: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生活環境明顯對子女撫養不利;母親工作性質特殊,不便于撫養子女;或者母親違法犯罪,不利于撫養子女等。4、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的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三、哺乳期離婚需要什么手續1、雖然還在哺乳期,但若您起訴離婚,法院是會受理的。離婚主要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到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另一種是向法院起訴離婚。2、雙方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協議離婚具體需要的材料手續如下:(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5)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6)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7)頒發離婚證。希望上文的的內容會有所幫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四條
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的,對不滿兩周歲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處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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