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草地、養殖水面屬于農用地范圍,如果建設項目需要占 用林地、草地、養殖水面,必須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條 第一款 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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