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廣告的處罰:如果廣告主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其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如果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則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醫療機構有前款規定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除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吊銷診療科目或者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商標注冊違法后是否要被注銷
要。商標通過注冊后,就會取得商標權,而合法取得的商標權是受法律保護的,但如果商標注冊有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可以申請宣告商標無效,商標會被注銷。根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問:以未注冊的商標冒充注冊商標的怎么處罰?答:將未注冊商標冒充注冊商標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冊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報,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產品廣告侵權怎么樣處罰
產品廣告侵權的處罰是經營者有發布虛假廣告、侵害消費者權利的行為的,可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以罰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商標侵權是否要被判刑?
商標侵權構成犯罪的會判刑。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才能構成犯罪,并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目前,嚴重侵犯商標權構成犯罪主要有三種,即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和非法制造、銷售非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
假冒注冊商標罪是指影響商標識別功能的犯罪行為,僅限于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商標的犯罪行為。假冒注冊商標罪成立時有可能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行為和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這種情況應當成立牽連犯,一般的原則還是從一重罪處罰。
同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犯罪人通謀,為其提供制造、銷售、使用、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以假冒注冊商標的共犯追究刑事責任。
產品廣告侵權應該如何處罰
產品廣告侵權的處罰是經營者有發布虛假廣告、侵害消費者權利的行為的,可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以罰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怎么申請廣告語著作權
廣告語的著作權不需要申請。只要該廣告語是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且已經完成創作的,即可自創作完成之日起自動享有著作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條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未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的國家的作者以及無國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國參加的國際條約的成員國出版的,或者在成員國和非成員國同時出版的,受本法保護。第九條著作權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該內容由 程振興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