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說話無中生有,可以告什么罪?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05:46:51
亂說話無中生有,可以告什么罪?
我國法律沒有規定污蔑罪名,侮辱誹謗情況比較嚴重,可能構成誹謗罪。根據《刑法》,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誹謗罪的誹謗行為,必須是情節嚴重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規定,泄露并宣揚他人隱私,給他人名譽造成不良影響的,是侵害名譽權的行為,不構成誹謗罪。法人、團體、組織不能成為誹謗罪的犯罪對象。即使善意的檢舉、揭發、批評中有不實成分的,也不應以誹謗罪論處。誹謗罪散布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布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于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罪。而名譽侵權行為,即使所述的內容是真實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揚的,公開了將有損于他人人格、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
導讀我國法律沒有規定污蔑罪名,侮辱誹謗情況比較嚴重,可能構成誹謗罪。根據《刑法》,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誹謗罪的誹謗行為,必須是情節嚴重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規定,泄露并宣揚他人隱私,給他人名譽造成不良影響的,是侵害名譽權的行為,不構成誹謗罪。法人、團體、組織不能成為誹謗罪的犯罪對象。即使善意的檢舉、揭發、批評中有不實成分的,也不應以誹謗罪論處。誹謗罪散布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布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于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罪。而名譽侵權行為,即使所述的內容是真實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揚的,公開了將有損于他人人格、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
我國法律沒有規定污蔑罪名,侮辱誹謗情況比較嚴重,可能構成誹謗罪。根據《刑法》,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誹謗罪的誹謗行為,必須是情節嚴重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規定,泄露并宣揚他人隱私,給他人名譽造成不良影響的,是侵害名譽權的行為,不構成誹謗罪。法人、團體、組織不能成為誹謗罪的犯罪對象。即使善意的檢舉、揭發、批評中有不實成分的,也不應以誹謗罪論處。誹謗罪散布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布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于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罪。而名譽侵權行為,即使所述的內容是真實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揚的,公開了將有損于他人人格、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對于侮辱行為引起被害人精神失常甚至自殺身亡等后果,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檢察機關一樣可以自主介入調查,并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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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說話無中生有,可以告什么罪?
我國法律沒有規定污蔑罪名,侮辱誹謗情況比較嚴重,可能構成誹謗罪。根據《刑法》,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誹謗罪的誹謗行為,必須是情節嚴重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規定,泄露并宣揚他人隱私,給他人名譽造成不良影響的,是侵害名譽權的行為,不構成誹謗罪。法人、團體、組織不能成為誹謗罪的犯罪對象。即使善意的檢舉、揭發、批評中有不實成分的,也不應以誹謗罪論處。誹謗罪散布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布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于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罪。而名譽侵權行為,即使所述的內容是真實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揚的,公開了將有損于他人人格、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