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專題視頻專題問答1問答10問答100問答1000問答2000關鍵字專題1關鍵字專題50關鍵字專題500關鍵字專題1500TAG最新視頻文章推薦1 推薦3 推薦5 推薦7 推薦9 推薦11 推薦13 推薦15 推薦17 推薦19 推薦21 推薦23 推薦25 推薦27 推薦29 推薦31 推薦33 推薦35 推薦37視頻文章20視頻文章30視頻文章40視頻文章50視頻文章60 視頻文章70視頻文章80視頻文章90視頻文章100視頻文章120視頻文章140 視頻2關鍵字專題關鍵字專題tag2tag3文章專題文章專題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專題3
問答文章1 問答文章501 問答文章1001 問答文章1501 問答文章2001 問答文章2501 問答文章3001 問答文章3501 問答文章4001 問答文章4501 問答文章5001 問答文章5501 問答文章6001 問答文章6501 問答文章7001 問答文章7501 問答文章8001 問答文章8501 問答文章9001 問答文章9501
當前位置: 首頁 - 正文

著作權法中合理使用的概念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03:10:24
文檔

著作權法中合理使用的概念

一、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有什么范圍。著作權的合理使用是指針對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根據法律的規定,在不必征得著作權人同意的情況下,而無償使用其作品的行為,但應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不得侵犯著作權人的其他權利。合理使用必須具備的條件。①使用的作品已經發表。②使用的目的僅限于為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或者為了教學、科學研究、宗教或慈善事業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③使用他人作品時,不得侵犯著作權人的其他權利,并且必須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根據《著作權法》22條的規定合理使用的范圍包括。(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推薦度:
導讀一、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有什么范圍。著作權的合理使用是指針對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根據法律的規定,在不必征得著作權人同意的情況下,而無償使用其作品的行為,但應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不得侵犯著作權人的其他權利。合理使用必須具備的條件。①使用的作品已經發表。②使用的目的僅限于為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或者為了教學、科學研究、宗教或慈善事業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③使用他人作品時,不得侵犯著作權人的其他權利,并且必須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根據《著作權法》22條的規定合理使用的范圍包括。(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一、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有什么范圍

著作權的合理使用是指針對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根據法律的規定,在不必征得著作權人同意的情況下,而無償使用其作品的行為,但應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不得侵犯著作權人的其他權利。

合理使用必須具備的條件:

①使用的作品已經發表;

②使用的目的僅限于為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或者為了教學、科學研究、宗教或慈善事業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

③使用他人作品時,不得侵犯著作權人的其他權利,并且必須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

根據《著作權法》22條的規定合理使用的范圍包括: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于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二、著作權人身權利有哪些

1、著作權法中的人身權不同于民法概念上的人身權。這種權利是與作者人身密不可分的。從人身權的起源看,十八世紀末,在資產階級的天賦人權思想的影響下,德國著名哲學家康德等人提出了作品是人格權、人身權的一種延伸權利的觀點,這一觀點被大陸法系的國家立法所采用,主張保護作者的人身權??v觀各國的立法,著作權的人身權大致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收回已發表的作品權等。對于人身權的保護,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的國家立法對其采取完全不同的立場。大陸法系的國家都主張承認和保護作者的人身權,例如德國版權法一開始便有保護作者人身權的條款,并規定人身權不得轉讓。英美法系的國家開始都不承認作者的人身權,后來才將此內容列入版權法。

2、發表權。發表權是指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這里包含兩層意思:一是決定發表,二是決定不發表。發表權具體有下列內容:何時發表;以什么形式發表,如以書籍形式、連載形式、廣播形式等;何地發表。發表的作品應當是尚未公開的作品原件或復制件,如果說作品已經出版或展覽過,便不再有發表的問題。公之于眾主要是指在公眾場合,向不特定的多數人宣講或展覽,被多數人所知。說作品只是在作者的朋友之間傳閱,則不算是發表。

3、署名權。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通過署名可以對作者的身份予以確認。著作權法規定,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為作者。署名權是著作權的核心,有了署名權,著作權的權利主體才能確認。

4,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的完整權實質上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一方面,作者有權修改作品,另一方面,有權禁止他人篡改、歪曲作品。修改權是指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有哪些范圍”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合理使用的范圍包括為個人學習、說明某一問題、為報道時事新聞等。 該內容由 肖颯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檔

著作權法中合理使用的概念

一、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有什么范圍。著作權的合理使用是指針對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根據法律的規定,在不必征得著作權人同意的情況下,而無償使用其作品的行為,但應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不得侵犯著作權人的其他權利。合理使用必須具備的條件。①使用的作品已經發表。②使用的目的僅限于為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或者為了教學、科學研究、宗教或慈善事業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③使用他人作品時,不得侵犯著作權人的其他權利,并且必須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根據《著作權法》22條的規定合理使用的范圍包括。(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推薦度:
  • 熱門焦點

最新推薦

猜你喜歡

熱門推薦

專題
Top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精品…-国产精品可乐视频最新-亚洲欧美重口味在线-欧美va免费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