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非法出售珍貴野生動物制品罪的構成:
1、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2、主體為一般主體;
3、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出售珍貴野生動物制品的行為;
4、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野生動物的管理制度。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條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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