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在工傷和其他人身損害賠償發生重合時,除了一次性票據報銷的之外,其他的賠償項目一般應該得到雙倍賠償。
工傷能要求精神損害賠償金嗎
屬于工傷的,勞動者不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賠償范圍及標準請求支付,但其中沒有關于賠償精神損害賠償的規定。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屬于《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
個人的工傷能要求哪些賠償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的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工傷和侵權可以雙倍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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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傷和侵權可以雙倍賠償嗎
我國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并未明確規定禁止工傷保險待遇與侵權賠償可以同時獲得的情況下,根據“法無禁止即可為”的民法理論,受害者因第三人受到人身損害,同時符合工傷時,受害者有權向侵權人主張人身損害賠償,更有權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前者的請求權基礎是人身損害賠償請求權,后者是工傷保險賠償請求權,兩種請求權,兩種法律關系,互不排斥。雖然,看似受害者“因傷盈利”,但并不能因此就免除侵權人的侵權賠償責任,免除社保機構或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
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回老家”遭遇交通事故是否算工傷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認定為工傷;對于“上下班途中”的認定,應綜合考慮職工上下班目的、路途方向、距離遠近及時間等合理因素。因此本案焦點在于,馬某是否是在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時間、合理路線內,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
一般而言,合理時間應為職工以上下班為目的的在途時間,可根據用人單位的管理規定進行確定。隨著社會的發展,新型職業不斷出現,有些職業工作時間、工作地點不固定,如“外賣小哥”“快遞小哥”等。對此類工作的“合理工作時間”認定,要結合工作性質和職業特點進行綜合判斷。
工傷事故與交通事故屬于不同的法律關系,當發生了工傷保險賠償與侵權損害賠償的競合問題時,我們是只能選擇一種法律關系進行索賠還是可以同時按照不同的法律關系進行索賠,相信大家都很關心這個問題,畢竟對于傷者來說能夠多一份賠償在心理上也起到一定的安慰作用。
相關內容:工傷賠償應該誰賠償受傷職工
關于勞動者工傷的賠償,根據用人單位是否參加工傷保險而有所不同。
(一)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
如果用人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的,當職工遭到工傷,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或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的,可以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以下項目:
(1) 工傷醫療費;
(2) 輔助器具配置費;
(3)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4) 傷殘津貼;
(5) 生活護理費;
(6) 喪葬補助金;
(7) 供養親屬撫恤金;
(8)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9) 康復性治療費用;
(10) 工傷住院治療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的交通費、食宿費等等;
(11)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2) 勞動能力鑒定費。
(二)由用人單位支付的項目
除了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工傷的職工一定的補償金:
(1) 工傷住院伙食補助、外地就醫交通費及食宿費:住院工傷職工住院治療期間 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 70%發給;
經批準轉診轉院去外地就醫所需的交通費、食宿費由職工所在單位 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 停工留薪期工資: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 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單位派人護理,所需陪護費用由用人單位
按協議支付。
(3) 傷殘津貼:傷殘等級為五級和六級且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 按月發給本人工資的70%和60%的傷殘津貼。
(4)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傷殘等級為五至十級且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 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以解除勞動關系時該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
基數,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單位應當參加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在此期間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因為工作原因受傷的,除了要經過認定外,還需要對傷情做出鑒定,也就是上文說的工傷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的不同,那么對應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以及賠償標準都是不一樣的。當然,在鑒定之后發現并不構成傷殘的話,也可以基于實際情況獲得賠償。
企業不簽勞動合同能要求雙倍工資嗎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最多支持11個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工傷醫療事故會怎么賠償,工地出現工傷事故怎么賠償
工傷醫療事故應當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殘疾生活補助費等。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因過失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事故。工傷后發生醫療事故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該內容由 王天宇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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