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合理使用必須構成以下四個條件:
(一)被使用的作品必須已經發表;
(二)使用作品的目的必須是出于非商業用;
(三)合理使用不應侵犯著作權人的著作財產權以外的其他合法權力;
(四)合理使用還需尊重被使用作品著作權人的著作人身權,使用作品必須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稱、作品的出處等。
著作權合理使用的范圍有哪些啊
1、欣賞他人發表了的著作權作品。
2、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或為了作品美感合理使用。
3、為報道媒體新聞,媒體不可避免的引用并發表作品。
4、對實時文章的自由使用,但作者聲明不許轉載播放的除外。
5、公眾集會發表的講話,但不包括科學報告講座等。
6、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教學和科研人員翻譯或少量復制已發表的作品,但不得出版發行。
7、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8、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一些文化保存機構為了陳列和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的收藏作品。
9、臨摹、繪畫、拍攝在室外公共場所擺設的藝術作品。
10、把中國的漢語言文字作品翻譯改成數民族語言文字。
11、將已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為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鼓勵有益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的作品的創作和傳播,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與繁榮,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著作權法實施條例有哪些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以下簡稱著作權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
第三條 著作權法所稱創作,是指直接產生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智力活動。
為他人創作進行組織工作,提供咨詢意見、物質條件,或者進行其他輔助工作,均不視為創作。
法律依據: 該內容由 齊鳳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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