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的立案標準是:如果行為人有聚眾擾亂車站、碼頭等公共場所的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行為,公安機關應予立案追訴。
一、拉橫幅維權犯法嗎
拉橫幅維權是否犯法,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1、拉橫幅維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是合法的;
2、若妨害了社會管理,對公共秩序有擾亂的情形,則屬于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對行為人進行行政處罰。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1、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2、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3、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4、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5、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是:
1、客體要件: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場所秩序或交通秩序;
2、客觀要件:該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或交通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3、主體要件:該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該罪;
4、主觀要件:該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行為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交通秩序的目的,一般是制造事端,給有關機關、部門施加壓力,以滿足其某些無理要求。
綜上所述,拉橫幅維權是否犯法,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有法律規定的違法情形的,按照情節處理。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的構成要件包括主體、客體、主觀、客觀四個方面。
三、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的刑事責任怎樣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有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責任。
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首糾集多人擾亂公共場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行為。
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給當事人造成了經濟損失,如財物的損毀,人身的傷亡,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責任人賠償損失。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
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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