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未經車輛所有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所有的車輛,其客觀表現與盜車相似,因而應與盜車致交通事故者適用同樣的規則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在本案中,王某沒有取得駕駛資格,具有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且未經允許擅自發動他人車輛,負有重大過錯,理應承擔該事故的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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