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資金的限制是: 1、經營證券公司的注冊資金最低限額為5000萬元,為實收資本; 2、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冊資金最低限額為1億元,為實收資本; 3、信托投資公司的注冊資金最低限額為3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為實收貨幣資本; 4、商業銀行的注冊資金最低限額為10億元,為實繳資本。
《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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