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國目前的私營企業共有三種組織形式:即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公司。
個人獨資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設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實體。
合伙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倆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業利性組織。
公司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商量組織。在我國,公司可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形式。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以其出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法人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數以上的股東組成,公司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倆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一、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1、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2、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股份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無論有限公司還是股份公司,他們最大的特點就是股東對公司承擔的責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資額為限。也就是說,當公司資產不足以償還其所欠債務時,股東無需承擔,即不需股東替公司還債。相對于承擔有限責任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是指股東對公司及其債務承擔。也就是說,如果公司不能償還債務時,由股東承擔清償責任。在我國,是不允許設立的,但卻允許設立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如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這些企業不是獨立法人,所以不能成為公司,并且由企業業主直接承擔無限的企業責任。另外,還有一種公司,叫做,其一部分股東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而另一部分股東則對公司承擔無限責任。因此。同時具備有限公司和的特點。同樣的,在我國,是不允許設立的。所以,有限責任公司與有限公司是一回事。另外,公司辦理了工商注冊后,公司名稱受法律保護,且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應當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名稱。不能改變、增減其中的任何一個字。比如,“ABC有限公司”不能被稱為“ABC有限責任公司”,反過來,“DEF有限責任公司”也不能被稱為“DEF有限公司”,否則在法律上將被視為兩個不同的公司。
二、公司法的公司組織形式有哪些內容
公司組織形式的內容如下:1.個人獨資企業。是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2.合伙企業。是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3.公司制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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