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登錄廈門市電子稅務局。
2、依次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申報稅(費)清冊”,進入其他申報頁面,選擇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納稅申報,點擊【填寫申報表】按鈕。
3、進入申報表填寫界面,選擇印花稅申報。若提示無可申報的稅源信息,則需查看【認定信息】中的納稅期限是否選擇正確,若確認無誤可以點擊【稅源采集】按鈕進行稅源采集。
4、稅源錄入完成后返回“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納稅申報”頁面,勾選“印花稅”,點擊頁面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鈕,進入申報明細頁面。申報明細頁面將展示根據稅源自動填寫的“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確認相關信息無誤并點擊“申報”按鈕,即可完成申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十六條 印花稅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計征。實行按季、按年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季度、年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實行按次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
證券交易印花稅按周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每周終了之日起五日內申報解繳稅款以及銀行結算的利息。
第十七條 印花稅可以采用粘貼印花稅票或者由稅務機關依法開具其他完稅憑證的方式繳納。
印花稅票粘貼在應稅憑證上的,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
印花稅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監制。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