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量刑起點:5年6個月。根據高級人民法院的《量刑細則》,職務侵占10萬元以上的,量刑起點為5年6個月。
2、基準刑:5年9個月。根據《量刑細則》,10萬元以上每增加1萬元增加刑期1個月,13萬元以上的3萬元增加3個月基準刑。
3、宣告刑:在5年9個月的基礎上,再根據各種有證據證明的量刑情節進行或增或減的調節,確定最后的宣告刑。
刑事律師現在沒有會見被告人、沒有研究偵查卷宗證據、沒有進行必要的調查取證,還無法全面、細致的把握案件的犯罪構成事實和量刑情節,還無法對最后的宣告刑進行判斷。
如果具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有宣告緩刑的可能性。
一、其他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1款: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第2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第3款: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第4款: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根據《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量刑指導意見》)的規定,量刑步驟的第三步是,根據量刑情節調節基準刑,并綜合考慮全案情況,依法確定宣告刑?!巴蛳嗉?、逆向相減”的方法,用數學方法可表示為:基準刑×(1從重情節的調節比例-從輕情節的調節比例)。對于“部分連乘、部分相加減”的方法,有三種不同的情形:
一是,對于單個特定量刑情節與單個一般量刑情節并存時,先用特定量刑情節對基準刑進行調節,再用一般量刑情節進行調節,兩者之間是一種相乘的關系。
二是,對于具有多個特定量刑情節的,按照一定的先后順序進行調節,各特定量刑情節之間是一種連乘的關系。三是,對于具有多個特定量刑情節和多個一般量刑情節的,特定量刑情節先按照連乘的方法對基準刑進行調節,在此基礎上,一般量刑情節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減”的方法再進行調節。
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并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第二次醉駕無證駕駛,沒有造成交通事故,最重處罰——可能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天津侵占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單位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較大起點一萬元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單位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十萬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一萬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從而確定基準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應增加刑罰量,調節基準刑,但累計增加的刑罰量不得超過基準刑:
(1)職務侵占行為嚴重影響生產經營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兩種情形同時具備的,可以再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
(2)多次職務侵占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3)職務侵占用于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款物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職務侵占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以及募捐款物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5)職務侵占的款項用于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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