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 職工醫療保險 可按規定隨同轉移至新單位繼續參保。首先要在原參保地辦理醫療保險關系注銷手續,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申請,憑轉出地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合)憑證》以及原參保地醫療保險繳費憑證,填寫《省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到市社?;鸾Y算中心辦理醫療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轉移手續。醫療保險轉移流程如下: 1、參保人員在跨統籌區就業前,參保單位或人員攜帶到轉出地辦理終止醫保參保手續;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單位參加醫保后,攜帶規定資料前往轉入地社保機構申請醫療保。只需要拿到原單位開具的 解除勞動合同書 ,交到新單位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就會為您辦理相關手續。 2、轉出地出具異地參保憑證,并辦理轉出手續?!?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
第四條
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前,參保人員或其所在用人單位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所在地經辦機構辦理中止參保手續,并按規定提供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開具參保(合)憑證。
轉出地經辦機構應核實參保人在本地的繳費年限和繳費情況,核算個人賬戶資金,生成并出具參保(合)憑證;
對有欠費的參保人員,告知欠費情況并提醒其及時補繳。
轉出地經辦機構應保留其參保信息,以備核查。參保人遺失參保(合)憑證,轉出地經辦機構應予補辦。
《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
第五條
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后,按規定參加轉入地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或其新就業的用人單位向轉入地經辦機構提出轉移申請并提供參保(合)憑證,填寫《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并按規定提供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
第四條
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前,參保人員或其所在用人單位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所在地經辦機構辦理中止參保手續,并按規定提供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開具參保(合)憑證。
轉出地經辦機構應核實參保人在本地的繳費年限和繳費情況,核算個人賬戶資金,生成并出具參保(合)憑證;
對有欠費的參保人員,告知欠費情況并提醒其及時補繳。
轉出地經辦機構應保留其參保信息,以備核查。參保人遺失參保(合)憑證,轉出地經辦機構應予補辦。
《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
第五條
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后,按規定參加轉入地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或其新就業的用人單位向轉入地經辦機構提出轉移申請并提供參保(合)憑證,填寫《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并按規定提供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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