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屬于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的,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一般情況下,各個網購平臺的店主在網站發布的商品出售等信息符合要約條件,消費者選擇需要購買的商品、下好訂單或支付價款,合同就成立。在疫情期間,網購消費者被取消的訂單一般與防控疫情有關的商品,例如口罩、酒精等。
一、網購收到假貨可以怎么賠償
網購收到假貨的,可以向賣家索賠,同時向網購平臺投訴。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根據目前最新法律規定,商家要承擔商品金額三倍賠償,并且要承擔額外的法律責任。商家不賠償的,消費者可以到相關部門投訴。
二、商家和網上訂單產生合同真的是合同成立的嗎
網上訂單生成了合同屬于成立。在網購時,買方將商品放入購物車的行為,應視為買賣雙方對于價款和標的物初步形成合意,購物網站隨后會提示買方及時付款,故買方將商品放至購物車的行為應視為買方的承諾,買賣合同成立。而買方將貨款匯至支付平臺,買賣合同即生效。
三、過了疫情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嗎
遇到疫情租賃合同是否可以解除,首先看合同約定,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雙方可以協商解除。
通常情況下,疫情只是短暫性事件,只會導致租賃合同暫時不能履行,不是完全不能履行,承租人以租賃房屋因疫情防控需要暫時無法使用為由主張解除租賃合同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所以在解除合同時,可能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
特別情況下,由疫情構成的不可抗力導致合同完全不能履行,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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