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不承擔責任有哪些方式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08:20:14
擔保人不承擔責任有哪些方式
債務擔保人不承擔責任,有下列解決辦法:由債權人和擔保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訴,并提交起訴狀和依法收集的證據材料?!痉梢罁?;《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第二百四十二條;
導讀債務擔保人不承擔責任,有下列解決辦法:由債權人和擔保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訴,并提交起訴狀和依法收集的證據材料?!痉梢罁?;《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第二百四十二條;
債務擔保人不承擔責任,有下列解決辦法:由債權人和擔保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訴,并提交起訴狀和依法收集的證據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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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不承擔責任有哪些方式
債務擔保人不承擔責任,有下列解決辦法:由債權人和擔保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訴,并提交起訴狀和依法收集的證據材料?!痉梢罁?;《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第二百四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