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解散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80條規定,公司可以因營業期限屆滿、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合并或分立需要、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被撤銷、法院判決解散等原因解散。根據第182條規定,如果公司經營管理遇到嚴重困難,無法通過其他途徑解決且會給股東造成重大損失,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分析
公司可以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拓展延伸
公司解散:股東會決議的重要性及相關法律要求
股東會決議在公司解散中具有重要性。根據相關法律要求,公司解散需要經過股東會的決議。股東會決議是一種集體決策機制,通過股東會議討論并達成共識,決定是否解散公司。股東會決議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它確保了公司解散決策的合法性和合規性,遵守法律程序。其次,股東會決議反映了股東對公司解散的意愿,體現了股東的權益保護。此外,股東會決議還需要符合相關法律要求,如在決議中需要達到特定的股東投票比例或遵循特定的程序。因此,了解股東會決議的重要性及相關法律要求對于正確進行公司解散程序至關重要。
結語
公司解散是一個重要的決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可以通過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解散。股東會決議在公司解散中具有重要性,確保了決策的合法性和合規性,同時體現了股東的權益保護。了解股東會決議的重要性及相關法律要求對于正確進行公司解散程序至關重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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