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知和公告質權人
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投資人自行清算的應當在清算前15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無法通知,應當予以公告。債權人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的應當在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投賢人申報其債權。
(2)清算期間對投資人的要求:
清算期間,個人獨資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目的無關的經營活動。在清償完債務前,投資人不得轉移、隱匿財產。個人獨資企業及其投資人在清算或清算期間轉移或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依法追回其財產,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3)財產清償順序:
①所欠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②所欠稅款;③其他債務。
個人獨資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
一、企業清算的稅務怎么處理
1、清算期間資產盤盈、盤虧的稅務處理
清算期間資產盤盈、盤虧應當計入清算所得。清算期間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應作為壞賬損失處理。根據《關于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意見》(國稅發[2008]88號)規定,財產損失必須報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未經審批的財產損失不得在計算清算所得時扣除;
2、關于應付未付款項是否并入所得征稅問題
企業清算前已確定不需支付的應付款項,應并入生產經營所得征稅。企業清算期間確定的不需支付的應付款項,需并入清算所得征稅。企業清算期間應支付但由于清算財產不足以償還的未付款項,無需并入清算所得征稅。盈余公積和資本公積屬于股東權益,不計入清算所得。
二、企業清算工資怎么處理
1、清算就是公司要倒閉了,清算好如果公司還有現金:那會先發工資的,然后補稅,然后還應付帳款。
2、企業破產之后對債務的清償按照以下順序:
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職工的利益放在首位,本順序內的清償都是為了保障職工的利益,之后再對其他債權進行償還。
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稅收是國庫的收入,稅收的多少直接影響國家的財政收入,關系到國家的利益,因此,繼保障職工權利之后應當清償破產企業所欠稅款。
普通破產債權。也就是普通的貨幣債務或者其他因租賃等產生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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