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沒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2、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難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標準;
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撫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是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沒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4、家屬交通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5、家屬住宿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6、家屬誤工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誤工損失;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7、精神損害撫慰金。受訴法院所載地的經濟發展狀況不同,精神損害賠償數額也有所不同。
8、搶救費。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一、交通事故發生后怎么辦
1、事故警示:遇到交通事故,立即駐車,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設置三角警示牌。防止二次事故產生。
2、因各大保險公司在承保時會根據上一年度的報案次數和理賠情況調整保險費,上一年度報案多達2、3次的,有的保險公司會直接拒保。所以如果是沒有人身傷亡、物損很小的事故,建議雙方協商解決。
3、向交警報案:確認有物損、人身傷害的,撥打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忘記交通事故報警電話的可直接撥打110轉接交警。有比較嚴重的人身傷亡的,第一時間撥打120及時求助。
4、向保險公司報案:發生事故后應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系,將報案人名字、電話、駕駛車輛、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等主要情況告知保險公司,或根據保險公司的語音指引具體回答案件情況,耐心等待保險公司指派安全員處理報案事故。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什么時候出來
1、若適用簡易程序時,撤離現場后,交通警察應當根據現場固定的證據和當事人、證人陳述等,認定并記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道路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并根據本規定第六十條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具備當場制作條件的,交通警察應當在三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若非簡易程序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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