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一步:注銷公司國、地稅登記證。第二步:到公司主管工商局辦理公司注銷備案。所需資料:1、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2、公司股東會決議(內容就是注銷公司,成立清算小組)3、公司原始檔案4、到工商局領取表格(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時辦理)第三步:登報公告。所需資料:1、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2、定代表人身分證復印件3、公告內容第四步:登報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辦理注銷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二條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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