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起訴需要律師的,要根據當事人實際來決定,起訴是當事人權利,當事人可以自己到法院起訴,也可以聘請律師代為起訴,聘請律師代為起訴,也只是由律師提供幫助而已,最根本的起訴權還是當事人自己的。在實踐中,需不需要請律師,主要看案情是否復雜,證據是否充分。如果案情簡單,并有相關證據的,當事人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但是,如果案件比較復雜,而且證據不是很充分的情況下,需要聘請律師提供幫助。
欠債不還起訴處理方法如下:
1、訴前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并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并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
2、起訴
接下來就是立案、庭審、判決了。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么太大意外的話,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可能覺得時間太長了,但是沒辦法,這是最后一條路。至于說訴訟中欠錢不還怎么辦,怎么開庭,限于篇幅,在這里就不細說了;
3、執行
如果判決下來了,那么應在判決生效后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調解
調解是說雙方都退一步,把問題解決,比如說欠10萬元,甲說,少還點,還9萬元,馬上就還,其他的也別找我要行不,乙說,行,那這事就完事了,雙方就解決了,一般地,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個人建議如果條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達成調解,因為將精力牽扯到訴訟中并非是一個明智之舉,實實在在拿到錢才是真,不要為小利益而放棄了大利益。
需要明確的是,對于欠錢不還的行為,首先是可以協商處理的,如果對方態度好的話就可以和解或者調解,如果不好那就起訴或者請法院強制執行等方法,如果無法對司法程序和有關法律問題進行處理的,就是需要聘請律師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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