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個體經營是需要交稅的,個體戶為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其中個體工商戶的納稅標準:
1、銷售商品的繳納百分之三增值稅,提供服務的繳納百分之五營業稅;
2、同時按繳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之和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3、還有就是繳納百分之二左右的個人所得稅了;
4、如果月收入在五千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免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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