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應按照稅務部門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所確定的申報納稅期限,按時申報納稅稅款,并報送有關納稅資料。,個體工商戶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繳納稅款。經稅務部門批準,個體工商戶也可以采取郵寄數據電文委托銀行化角等形式申報納稅。,定期定額戶依照稅務部門核定的定額和規定的期限繳納稅款的,視為已申報。,具有一定情形的定期定額戶,可以申請將納稅期限合并為繼半年年的形式繳納稅款,具體期限由省級稅務機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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