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購房者要能證明廣告的內容是虛假的部分或者是部分是虛假的,這種虛假是房地產開發商故意導致的。
2、購房者因為依賴廣告,對該廣告承諾的內容抱有期望才購買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騙和誤導。
如果購房者在購房前已知或應知廣告內容虛假,或者購房者的購房行為與虛假廣告無關,則不能認為是受.到了欺騙和誤導。
3、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了實際發生的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的、金錢的、精神的。
4、是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了購房者,給購房者的權益造成了損害,即虛假廣告與損害之間有因果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 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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