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的角度上,合同變更需要征得租戶的同意,所以:
第一、堅決不要直接同意(特別是短信、郵件等書面形式);
第二、漲房租的事情一定要有房東的書面請求,如果沒有書面請求,房東會以租戶商量為由拒絕承認漲房租的違約事實拒付違約金。(比如他說要漲房租
3000,你覺得太貴了,說要搬走,但你搬走了他會說是你主動要搬的不給違約金)
第三、房東書面要求漲房租,租戶不同意的情況下房東也可以按約終止合同,房東需提前通知租戶并支付相應的合同違約金。
綜上所述就是關于合同期間漲房租的相關規定。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九條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房屋的維修義務并確保房屋和室內設施安全。未及時修復損壞的房屋,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賠償責任或者減少租金。
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隨意提高租金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五十四條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并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五十五條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金和其他租賃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條【協議變更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十條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租賃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動房屋承重結構和拆改室內設施,不得損害其他業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設施損壞的,承租人應當負責修復或者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條【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及房屋承租人的優先承租權】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七條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供當事人選用。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三條房屋租賃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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