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物運輸合同可以約定風險轉移嗎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19:33:04
國際貨物運輸合同可以約定風險轉移嗎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的風險轉移的規定是,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如果貨物需運輸的,一般自賣方將貨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轉交給買方時起,風險轉移給買方?!痉梢罁?;《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六十七條。(1)如果銷售合同涉及到貨物的運輸,但賣方沒有義務在某一特定地點交付貨物,自貨物按照銷售合同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轉交給買方時起,風險就移轉到買方承擔。如果賣方有義務在某一特定地點把貨物交付給承運人,在貨物于該地點交付給承運人以前,風險不移轉到買方承擔。賣方受權保留控制貨物處置權的單據,并不影響風險的移轉。(2)但是,在貨物以貨物上加標記、或以裝運單據、或向買方發出通知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關合同以前,風險不移轉到買方承擔。
導讀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的風險轉移的規定是,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如果貨物需運輸的,一般自賣方將貨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轉交給買方時起,風險轉移給買方?!痉梢罁?;《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六十七條。(1)如果銷售合同涉及到貨物的運輸,但賣方沒有義務在某一特定地點交付貨物,自貨物按照銷售合同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轉交給買方時起,風險就移轉到買方承擔。如果賣方有義務在某一特定地點把貨物交付給承運人,在貨物于該地點交付給承運人以前,風險不移轉到買方承擔。賣方受權保留控制貨物處置權的單據,并不影響風險的移轉。(2)但是,在貨物以貨物上加標記、或以裝運單據、或向買方發出通知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關合同以前,風險不移轉到買方承擔。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的風險轉移的規定是,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如果貨物需運輸的,一般自賣方將貨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轉交給買方時起,風險轉移給買方。
【法律依據】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六十七條
(1)如果銷售合同涉及到貨物的運輸,但賣方沒有義務在某一特定地點交付貨物,自貨物按照銷售合同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轉交給買方時起,風險就移轉到買方承擔。如果賣方有義務在某一特定地點把貨物交付給承運人,在貨物于該地點交付給承運人以前,風險不移轉到買方承擔。賣方受權保留控制貨物處置權的單據,并不影響風險的移轉。
(2)但是,在貨物以貨物上加標記、或以裝運單據、或向買方發出通知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關合同以前,風險不移轉到買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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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貨物運輸合同可以約定風險轉移嗎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的風險轉移的規定是,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如果貨物需運輸的,一般自賣方將貨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轉交給買方時起,風險轉移給買方?!痉梢罁?;《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六十七條。(1)如果銷售合同涉及到貨物的運輸,但賣方沒有義務在某一特定地點交付貨物,自貨物按照銷售合同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轉交給買方時起,風險就移轉到買方承擔。如果賣方有義務在某一特定地點把貨物交付給承運人,在貨物于該地點交付給承運人以前,風險不移轉到買方承擔。賣方受權保留控制貨物處置權的單據,并不影響風險的移轉。(2)但是,在貨物以貨物上加標記、或以裝運單據、或向買方發出通知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關合同以前,風險不移轉到買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