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與勞動者發生糾紛時,勞動局可以管私人老板。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管理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可提起訴訟。個體工商戶應遵守勞動法,否則將損害勞動者權益并自招損失。勞動仲裁流程包括申請、受理、開庭、調解和裁決。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中斷后重新計算。
法律分析
一、各地勞動局能管私人老板嗎
這里所說的“私人老板”,如果指的個體工商戶,那么答案是肯定的,當勞動者與老板發生糾紛,勞動局可以管私人老板。我國各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管理勞動爭議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跟私人老板發生糾紛的,勞動者可以選擇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對于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此我們也提醒個體工商戶負責人,千萬不要認為自己是不受勞動法制約的,因此就隨意用工,這種誤解不僅會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往往最終給自己帶來嚴重的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二、申請勞動仲裁流程怎么走
勞動仲裁程序,我把他簡單的歸納為:申請、受理、開庭、調解、裁決5個程序。
1.申請。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仲裁。
2.受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3.開庭。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將進行申請人明確請求、被申請人答辯、仲裁庭調查事實、當事人雙方舉證質證、辯論、陳述最后意見等環節。
4.調解。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會制作調解書。
5.裁決。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會及時作出裁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仲裁時效】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結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動者與個體工商戶發生糾紛時,勞動局有權管轄私人老板。勞動者可以選擇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在申請勞動仲裁時,需經過申請、受理、開庭、調解和裁決等程序。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個體工商戶負責人應當遵守勞動法,不得隨意用工,以免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并給自身帶來嚴重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責任 第九十二條 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衛生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或者未向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設施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整頓;對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致使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勞動者生命和財產損失的,對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七十八條 【工會監督檢查的權利】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責任 第九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