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傷害兒童罪怎么定罪?
1、故意傷害兒童可能會被認定為犯了故意傷害罪。
只有是故意導致他人受傷、且傷情為輕傷以上的,實施故意傷害行為的人才有可能會因為涉嫌犯了故意傷害罪而被量刑。
2、輕傷案件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撤銷案件的。對于輕傷案件,被害人可以自行直接向法院起訴。
如果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安機關可以撤案,檢察階段可以作相對不起訴??梢?,對輕傷案件,國家慎用強制措施,慎用刑罰。對輕傷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會危害性已經消除、沒有逮捕必要的,不得采取逮捕措施。
3、對于輕微傷,國家做為民事糾紛或者治安案件處理,對于輕傷或重傷案件,才會追究刑事責任。
對多人參與的傷害案件,不能查明具體哪個行為致傷,但是確有證據證明行為人都實施了傷害行為的,按照共同犯罪論處,同時按照行為人在傷害中的地位、作用確定罪責。
二、因過失導致他人受到輕傷的損害構成犯罪嗎?
1、因過失導致他人受到輕傷的損害不構成犯罪。
故意傷害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在一般情況下,行為人事先對于自己的傷害行為能給被害人造成何種程度的傷害,不一定有明確的認識和追求。無論造成何種程度的結果都在其主觀犯意之內,所以,一般可按實際傷害結果來確定是故意輕傷還是故意重傷。故意輕傷的犯罪還存在犯罪未遂問題。但對重傷意圖非常明顯,例如企圖嚴重毀容,并已著手實施的行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實際傷害,也應按故意重傷罪(未遂)定罪量刑。
在故意傷害致死情況下,行為人主觀上存在混合罪過形式,即同時具有傷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過失,這是區別故意傷害致死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死同過失致人死亡的主要標志。
2、區分故意傷害罪中罪與非罪的界限、還應注意輕傷害與輕微傷害的界限。
故意傷害罪的構成,除未遂形態外,都必須以造成被害人傷害為前提。故意傷害罪中的傷害,并不包括輕微傷害在內,在一般情說下,對被害人造成的損傷是輕傷還是輕微傷,決定了對人應否追究刑事責任,應否認定為故意傷害罪。
三、如果故意傷人判刑后還要賠償嗎?
1、故意傷人判刑后還要賠償。
行為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此外,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2、實施故意傷害行為后可能需要支付的賠償:
(1)醫療費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不管被傷害者是兒童,還是成年人,只要傷情被認定為是輕傷,那么就有可能會被認定為犯了故意傷害罪。至于罪名成立是否會被法院判處刑事處罰,需要結合實際的刑事案件確定。如果對故意傷害兒童罪怎么定罪還存在其他的疑問,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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