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土地增值稅可以扣除,但企業所得稅不能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扣除。
一、在界定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時應注意什么呢?
(一)只有轉讓國有土地(指按照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才屬于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集體所有的土地只有在征用后轉為國有土地時才能轉讓。
(二)只有有償轉讓(指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有償轉讓)房地產,才屬于征稅范圍,房地產的繼承、贈與等無償轉讓行為不是土地增值稅的征稅對象。此外,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行為也不是土地增值稅的征稅對象。
(三)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是指建于地上的一切建筑物、構筑物,地上地下的各種附屬設施及附著于該土地上的不能移動、一經移動即遭損壞的種植物、養殖物及其他物品。
綜上所述:以上就是針對土地增值稅是否可在所得稅前扣除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土地增值稅可以扣除,但企業所得稅不能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扣除。希望對您有幫助。
法律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 第八條,企業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稅金,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發生的稅金是企業為取得經營收入實際發生的必要的、正常的支出,與企業發生的成本、費用性質相同,是企業取得經營收入實際發生的經濟負擔,符合稅前扣除的基本原則。因此,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將稅金和成本、費用并列為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稅金是指納稅人按規定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城鄉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教育費附加可視同稅金。 該內容由 王金虎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