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財產,解除同居關系后一方所得的財產,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財產,都不屬于共有財產。未婚同居財產具體如何分割:1、對全部財產進行清點和估算。2、確認每一項財產的產權,即搞清每一項財產應該屬于誰。3、對財產進行合理的分割。
一、雙方共同財產的條件有哪些
雙方共同財產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必須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財產,解除同居關系后一方所得的財產,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財產,都不屬于共有財產。
2、必須依法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并非當然歸雙方共同所有,法律規定歸一方所有的財產,或者雙方約定歸各自所有的財產,不屬于共同財產。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對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應根據照顧無過錯第三方的原則判決。
在非婚姻狀態下,同居者分割財產時,解決糾紛的最好辦法,就是避免出現糾紛。如果在同居開始時,雙方就對財產的所有權進行約定,很多日后的糾紛就可以避免。雖說在兩人感情好時,這么做似乎有點難以啟齒,但是與可能會因為權益不清而導致的尷尬和傷害相比較,兩個人理智地進行約定還是值得的。
二、非法同居財產分割怎么處理
非法同居財產分割處理如下:
1、對全部財產進行清理和估算,確定哪些是屬于個人財產,哪些是屬于共同財產,估算出共同財產的價值,并經雙方認可;
2、明確每一項財產的產權,雙方在共同生活期間通常會購置或擁有一些財產;
3、合理分割財產,產權有時并非反映財產的實際狀態,分割財產時更應根據實際情況加以處理。
根據相關規定,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三、解除同居關系財產分割是怎樣的
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是指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于債務清償的財產,主要包括:
(1)工資、獎金;
(2)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雙方共同財產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一是必須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財產,關系后一方所得的財產,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財產,都不屬于共有財產。
二是必須依法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并非當然歸雙方共同所有,法律規定歸一方所有的財產,或者雙方約定歸各自所有的財產,不屬于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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